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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讀者戰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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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拖很久。這篇原本是在看到這串討論(http://forum.fantasy.tw/viewtopic.php?t=15871)時的一些想法。結果被我一拖到現在,連地獄的網址都改了,而且某人也不再出現了,我文章都還沒有寫出來。甚至相關的討論在這段時間中又出現這麼一篇(http://forum.fantasy.tw/viewtopic.php?t=15980)。
討論中引我感興趣的部分,在於「對於作品涵義的詮釋,這個權利卅義務究竟在作者,還是讀者?」
這其實是個很有趣的問題。或許該說,這是場發生在暗處的戰爭,且可能永無止盡。
身為文章的創造者,作者有機會能設想、引導讀者的思考,但讀者畢竟個個不同,各自有其經歷與思考。作者對他們是摸不著又碰不到(尤其在沒有網路的從前)想叫讀者乖乖聽話,儘管佔了先天優勢,卻也不見得能總是達成。有時想說的讀者沒有看出,從沒想過的卻被繪聲繪影,甚而作為學問研究。覺得無所謂的便也隨它去了,但偏生有時候正是特別在乎,見著聽著不是那麼回事的言論,急得直直跳腳,甚至跳入戰圈大殺八方。
記得小時候不知是在哪聽過或者讀過,讀書有三種方法:以作者為主、以作品為主、以讀者為主。
作者讀法的焦點在作者身上:作者為何要這麼寫、想表達什麼。他是否因為大戰時期的物資缺乏,因而在家常美食描寫上每每多加著墨?
作品本位的閱讀則無視背後作者的存在,僅以作品本身內容論斷。即便作者本身是個生活無虞的實業家,一篇提倡簡單與遁世的散文仍有其存在價值。(好吧,指名道姓地說,梭羅。)
讀者本位的閱讀講究作品與閱讀者個人經驗間的關聯相繫。這凡人的愛情故事之所以能打動讀者,並不是它的文筆優美或者故事精采,而是因為讀這文章的人,前月也才悲苦地剛結束了一場相似的戀情。
這三種閱讀方式並無所謂對錯高下,其實大可依照需求喜好任意跳換。如果有人與自己對同一作品的閱讀方式不同,那也無甚不可。對作者來說,在第一種方式裡,其意向被仔細放大、檢視(即使作者本人並不願意);在第二種方式裡,他的影響乃是透過文字間接轉達;到了第三種,關聯性則可能減弱到讀作者間的共同經驗。
作為一個讀者,我個人比較偏向 2、3 的閱讀方式,不太喜歡強加作者寓意。因而作作者時,我也是相當懶散,不太喜歡特別加入什麼需要解釋的東西,因此也沒有讀者詮釋的問題。(直接棄械投降了?)只是如果有東西寄託於作品,而讀者沒有看出來時,是不是有必要特別解釋呢?
可能也會直接懶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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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完回頭看看,所謂詮釋權我其實還是站在讀者那邊的嘛。當讀者的時間比當作者長得多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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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唐諾導讀《畫風像蒙德裡安的賊》從莫內到羅登拔(http://www.faces.com.tw/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3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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