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第六章 |
|
找到能量的來源,竟然是一顆泛著白光的橢圓形石頭。
「那是什麼東西啊?」以我的博學多聞,竟然不知道?
‘生命之眼’小金告訴了我。
「啊?那個啊?是我們採礦石挖到的石頭,因為看起來很漂亮所以就拿來作裝飾。你喜歡就送給你吧。」『石頭』的主人是奧馬村的村長,大概是因為我以低價接了這個任務,所以想貼補我所以就大方的將它送給我。
‘石頭?’小金簡直快暈倒了,那可是無價之寶啊!
小金將這顆石頭的來歷告訴了我:
生命之眼是掌管生命的生命女神的信物,裡頭含有強大的生命魔法力量足以讓生物起死回生(百分之百喔)。另外因為生命女神司掌生命,許多生物都是祂創造的,所以持有生命之眼的人受到眾生的保護,誰敢攻擊他,就是眾生的公敵(這件事從來沒有任何人知道)。
就因為擁有讓生物起死回生的力量,遠古時代『生命之眼』所引起的紛爭還不下於小金(奇蹟之淚),後來某位『善心』人士不忍看到這個狀況所以向小金乞求,讓生命之眼從世上消失掉,終止了一切相關的紛爭。(不過小金說,那位人士是因為搶不到『生命之眼』又不知道小金的真實身分,所以才在吃不到葡萄嫌葡萄酸的心理下,說出了這種蠢願望,小金還真把他實現耶!)
這麼說,難道是『生命之眼』保護了這個村莊嗎?可是有一點不對勁,將村民們的說法整理後得知:村長將『生命之眼』作為裝飾後過了幾個月,才有幾隻魔狼出現,帶頭的還是一隻全身漆黑的怪狼。這就怪了,就算是身為生命神獸的聖狼,也不可能有感受到『生命之眼』的能耐而被吸引過來的情形,更別說這些普通的魔狼了,連感應都感受不到才對啊。難道這只是巧合?還是那隻全身漆黑的怪狼有什麼特別的地方?
我拿起了生命之眼暗中和小金用感應談論這件事。之後我們決定…
…………
「…果然…四周的生態改變了…」我站在森林中的空地一邊吸收得到的動物骨骸,一邊觀察。
我終於可以肯定那些狼一定是被什麼引來的,證據就是我手上的骨骸顯示:這個森林原本是許多種生物的棲息地,狼並不是這森林的原有生物。是遷移嗎?還是…?
算了,我還是快找出那些狼的窩,大概就知道答案了。不過,看來不需要找了…因為,我被狼群包圍了…嗚…天哪…不要對我的骨頭有興趣啊!
「凹~嗚~~~~!」狼從四面八方向我撲來,我趕緊拔出劍揮向狼群,同時凝聚身上的『無』之元素凝於劍上化作萬芒劍氣,將撲來的狼群擊殺。但是狼實在太多了,我身上的『無』之元素消耗的比吸收的還多,漸漸快用盡了。沒辦法,試試我新招吧。
將火元素凝聚在劍上成為一把火焰劍,我揮動著火劍將靠上來的魔狼化為灰燼,看著猛後退的狼群,終於知道我猜對了:多數的生物都怕火。但是火焰劍並不是我的目的,我將身上的他元素力量凝聚後釋放而出,只見由劍上先飛出好幾隻火形的隼鳥,撲向所有的狼群。這才是我的新招。
這招是我在吸收生物骨骸時,注意到它們腦骨上多少存在戰鬥本能的殺氣,又想起老傑夫講過有關製作火靈的方法。因此我就試著用少量的火元素與這些殺氣產生共鳴,沒想到竟然產生具生物形狀的火焰,而且這些火生物只有殺意和知道自己是生物,最重要的我還可以憑自己和火元素的的聯繫,控制著它們。之後我不斷以各種元素嘗試,終於發現了不少的用法。現在是我其中一招首次用於實戰上。 |
|
|
| 公告事項 |
敬告廣大書友:
小說頻道網站,自開站以來,陪伴諸多書友走過了十幾個年頭,
如今,隨著時代的變遷,也即將畫下句點。
小說頻道網站、愛戀頻道網站、購物頻道網站,將於110年7月31日關站,專注於實體小說的出版。
曾在小說頻道網站刊載作品的作者,請記得於關站日之前,將作品備份下載。
關站後,實體書出版的相關資訊,可於小說頻道官方臉書、愛戀頻道官方臉書查詢。
實體書的購買,可至全省各大經銷,或於博客來和金石堂等網路書店、臉書私訊、來電購買。
關站後,持有方舟幣的讀者,可mail到 ebook@nch.com.tw 或臉書私訊或加入小說頻道line(line id:nch1234567),附上購物頻道會員帳號密碼購買電子書。若需下載之前購買過的電子書,亦可附上購物頻道會員帳號密碼來信連絡。來信主旨請註明「電子書相關問題」。
感謝一直陪伴的廣大書友,祝願 平安喜樂 110.06.20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