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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覬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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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12日。
22:55。
林浩成拿出相機,瞄準對方十個人,發現很難拍個人照。
「媽的..必須想辦法把他們分開。」林浩成心想著。
「喂...你到底要怎樣救王穎柔啊?」陳宣志小聲問著。
「你一定會覺得不可能,不過這是事實,我這個相機可以殺人。」林浩成說著。
「屁啦!你瘋了喔?」陳宣志嘲笑般的說著。
「等等你就知道了。」林浩成說著。
突然,對方有一個人跑過來!
「喂!把你們手機拿出來!免得你們報警或叫人!」對方邊說邊拿出刀。
林浩成和陳宣志把手機交給他。
林浩成想了又想,看看四周,往上看,看到對方的機車停在上面的路旁。
終於,他想到讓對方分開的方法了。
「喂,你們的機車剛剛被戳破輪胎了知道嗎?」林浩成說著。
「真的假的?」對方驚訝的問著。
「我騙你們幹嘛?又沒好處。」林浩成說著。
「喂!他說我們機車輪胎被戳破了!」對方對其他人叫著。
除了正在性侵犯王穎柔的人之外,其他九個人都往道路走。
林浩成藉此機會,把分散的人群一個一個拍下來。
「太好了!」林浩成邪笑著。
「他們還沒死啊!」陳宣志說著。
林浩成拿出打火機,把九張照片燒掉。
林浩成看手錶,現在是23:08。
「喂!你他媽的騙我們?根本沒人的輪胎被戳破!」九個人中的其中一人叫著。
林浩成看著手錶,還剩10秒。
「10。」林浩成默數。
對方全部走下來,走向林浩成和陳宣志。
「3、2、1。」林浩成默數。
「0。」林浩成默數到0的瞬間,對方九個人全部突然集體倒地。
「第一次殺這麼多人,太爽了!我好興奮!」林浩成開心的說著。
「是真的...這個相機真的可以殺人...!」陳宣志不敢相信的說著。
「等等再跟你們說相機的事,趕快去救王穎柔!現在只剩那個人了!」林浩成說著。
「啊!不要!」王穎柔叫著。
她的上半身已經全部被扒光。
「好光滑。」對方摸著她的胸部。
「蹦!」林浩成從後面拿棒子用力敲打對方的頭!
對方馬上倒地!
「你沒事吧?」林浩成問著。
王穎柔不發一語的,迅速把內衣和衣服穿上。
王穎柔看了看前面,發現其他九個人躺在地上。
「你們把他們也都打昏了?」王穎柔問著。
「他們都死了。」林浩成說著。
「死了!?」王穎柔嚇到。
「等等再跟你說,先把他也殺了。」林浩成說著。
林浩成拍最後這一個人,把照片燒了。
一分鐘後。
由於對方本來是昏倒的狀態,所以看不出來他是否死去,所以林浩成蹲下來,檢查此人是否死去。
沒錯,他死了。
「等等去我家討論。」林浩成說著。
「要把他們身上指紋擦掉嗎?」陳宣志問著。
林浩成想了一下。
「不要,因為會有兩種可能性,第一,剛剛有路人看到我們,之後他跑去報案,對警察描述我們三個人的長相,而且我們穿著制服,一定一下就被發現當事人是我們;第二,沒路人看見,警察自己調查出來當事人是我們。無論哪種可能性,都不應該把指紋擦掉,擦掉只會加深我們的嫌疑,雖然說暴斃是查不出來死因,但還是會把我們的嫌疑加深!」林浩成說著。
「他們死因是暴斃喔?」陳宣志問著。
「嗯。」林浩成說著。
「你分析的也對,那我們走吧。」陳宣志說著。
2007年1月13日。
00:12。
<林浩成家>
林浩成把相機的來源、還有使用方法都告訴了陳宣志和王穎柔。
但是,他多加了一樣非事實的事,就是相機只有他一個人能用,因為他怕相機被他們搶走。
「惡魔...」王穎柔說著。
「這些事情真的不能告訴其他人,不然,我們很有可能會被抓起來。」林浩成說著。
「我好想要這台相機喔,但是只能林浩成一個人用...嗯...但是會不會是林浩成在騙我們...因為...為什麼惡魔或這台相機會知道是誰在用呢...?」陳宣志心想著。
「今天就先這樣吧。」林浩成說著。
2007年1月17日。
「叮咚∼!」林浩成家的門鈴響了。
林浩成去開門。
是三位警察!
林浩成馬上露出邪惡的眼神。
「請問你是林浩成先生嗎?」其中一位警察問著。
「嗯,請問有什麼事嗎?」林浩成問著。
「警方發現你與一件九個人暴斃的案件有關。」此警察說著。
「喔!那件事啊!」林浩成說著。
「請你跟我們回警局一趟。」此警察說著。
「沒問題。」林浩成說著。
<到警察局後>
陳宣志也被帶進警局。
「我們在1月13日凌晨,接獲民眾報案,在河堤旁發現十名屍體,我們到場後,查不到死因,都是暴斃,而根據一名附近民眾表示,當時是三名XX高中的學生,於是我們打到學校去,由於是假日,學生都不在,於是我們問教務處每個老師的電話,一個一個打過去問,問誰知道有哪些學生在12日到13日有去河堤,之後問到你們導師,很巧的,你們導師說出他知道你們兩位在12日放學後要去河堤。」警察說著。
「導師知道?」林浩成問著。
「啊!是我講的,因為當時你不在教室,導師正在找你,我說他走了,導師交代我,叫我跟你講你數學作業星期一要交,我說好,因為我們三個會一起去河堤,他叫我們要小心。」陳宣志說著。
「喔...」林浩成說著。
「果然是三個人,那另一個是誰?」警察問著。
「是學妹。」林浩成說著。
「請在我面前打電話請她過來。」警察說著。
「好。」林浩成拿出電話。
<王穎柔來到警局後>
「這樣三個人都到齊了,說出那天發生的情況吧。」警察拿出筆記本。
「那一天,我們三個人都到河堤去玩,陳宣志不小心把酒瓶打到對方其中一個人的頭,他就跟我們要五萬元,我們付不出,他就強姦王穎柔,結果不知道為什麼,其他九個人突然倒地,我們以為只是昏倒而已,後來我就用棒子把強姦王穎柔的人敲昏,之後我們三個迅速離開,根本不知道那十個人都死掉了...」林浩成說著。
「法醫有驗出來,九個人是同時暴斃,一個人是晚十分鐘左右。」警察說著。
「這件事根本跟我們無關!再怎麼說,我們才三個人耶,身上又沒帶武器,反而是他們有帶武器,所以怎麼可能殺的死他們?而且死因又不是被殺死,是暴斃,所以根本不是我們!」林浩成說著。
「沒錯,你很聰明。」警察說著。
「他真的很聰明,而且功課很好,在我們班是前三名的。」陳宣志說著。
「還好,這一下子就可以分析出來的。」林浩成說著。
警察想了一下。
「王穎柔,他有強姦得逞嗎?」警察問著。
「得逞...是完成性交的過程嗎...?」王穎柔害羞的問著。
「沒錯。」警察說著。
「沒有...我只有上半身被脫光而已,他們就來救我了。」王穎柔說著。
「雖然說兇手已經身亡,不過為了保護王穎柔,拿棍子打他應該算合法的吧?」林浩成問著。
「嗯..」警察說著。
「既然如此,沒我們的事了吧?」林浩成問著。
「十個人暴斃,我從沒碰過這麼巧合的事件!」警察說著。
「世界上巧合的事情很多。」林浩成說著。
「你們都沒有在說謊?有沒有隱瞞什麼事?」警察問著。
「絕對沒有。」林浩成說著。
「好,你們可以回去了。」警察說著。
<三人離開警局後>
「如果導師不知道我們要去河堤,警察應該沒有這麼快就會知道是我們兩個。」陳宣志說著。
「噓!到我家去,有什麼事到時再說!」林浩成小聲的說著。
「嗯...」陳宣志說著。
19:12。
<林浩成家>
林浩成從書包拿出相機。
「這個相機,一定要找個地方藏起來,不然哪天警察來搜我們家,被他看到就麻煩了!」林浩成說著。
「警察應該不會再找我們了吧?而且他哪知道這相機有殺人的功能啊?」陳宣志說著。
「一切都很難說,最好是藏起來,藏在一個沒有其他人會發現的地方!」林浩成說著。
「聽林浩成的好了,他說的沒錯,一切都很難說。」王穎柔說著。
「嗯。」陳宣志說著。
「等哪天我一定要拿來試試...哈哈哈...」陳宣志看著那台相機,露出邪惡的眼神。
<下章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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