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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第一部 記憶?真話!?傳言?!
第二部 真的?假的?敘述!!
第三部 爭執!妥協!無奈!!
第四部 寄情山水任我遊!!

真話!瘋話?!謊話!?
作 者
余雙人
故事類型
虛構歷史
連載狀態
連載中
最後更新時間
2012.02.18
發行公司
發售日期
未定
預定價格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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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話!瘋話?!謊話!?資料大全
更新時間:2007.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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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無冕王,也有黑暗面。
回到台灣,尚未分發工作,只有到徐俊如家暫住。有一天看到報紙上徵記者的廣告,反正閑著也無聊,去碰碰運氣吧!報名的有三十多人,只取三人,也算是場硬仗,我是在等省政府分發工作,是來考著玩的,考上考不上,都無所謂,所以心中很輕鬆,一點也不緊張。我看應考的人大多是和我一齊退伍的預官!考的很簡單,叫寫兩篇新聞稿:一篇專論,一篇新聞報導。

因為我曾經在聯合報做過校對,這種報導文學的格局我都很熟練,再加上我的國文程度本來就不差,竟給我考上了!另倆位是台大外文系的吳旭和政大政治系的甘立德。我和吳旭在預訓班不但同是五中隊,還是同班!我排六第,他是第七名,平時在一起有說不完的話,他是個很風趣的人,所以我們早已是很好的朋友。今天又一塊考上了記者,做了同事,當然心中格外高興。我本是來玩的,沒打算要幹,今好友相遇,那經得起他的勸說!再說,我對公務員那種刻板八小時的工作也沒興趣,做記者到處跑,又有好友相伴,比較合我的性格。

我也想著和吳旭在一起工作也可把英文加強一下,免得自己也看不起自己。決定幹記者罷!就寫了一份報告給省政府人事處,請求延後分發。和吳旭在杭州南路租了間房子,倆個人就同居了!講習了一週,就派我們在台北市跑社會新聞了。跑社會新聞的大多都是年輕的或新進的記者,因為工作範圍廣,時間也不固定,即使半夜三更,假日節日也要去採訪。殺人的、打架的、偷竊的、強姦的、自殺的、、、等等,一切亂七八糟的事都不能漏掉。如果別家報紙有報導,而自己沒有採訪到,記者要受處分的,尤其是重大新聞,可能因而被免職。

所以挑戰性很高,壓力很大。故而各報記者為了自保,就有聯誼會的組織,以便互通消息,交換情報。如有偶發事件,也會儘快彼此通知。如交情深的就代寫一份,以達共存目的。也有一些資深的記者跑社會新聞的,第一可以被選為社會新聞記者的龍頭,第二社會新聞記者深入社會各行各業,好事可以上新聞,壞事更容易上新聞。要不要上新聞,完全在龍頭的一念之間!這就牽涉到人情了。沒有利益,那有人情?敲詐所得的利益往往比薪水多。

如再推銷書刊雜誌及拉廣告,那每月的收入就相當的可觀了。人人當面恭維你,不敢得罪你,而暗中無不咒罵!真是文化流氓,高級乞丐,下流強盜。所以社會新聞記者幹久了,很少有一塵不染的。表揚好人好事,人家要酬謝你,挖人家的陰私,人家更會用重金買你的稿件。

最可惡的是收了錢還照樣上報!他說你沒有買通其他各報社的記者,別家報社刊出,他不得不刊出,不然他會因漏掉新聞而受處分。所以有的時候莫明其妙的那些龍頭級的記者分給你一些錢,不要還不行,他們就會判定你不合群,你將會被孤立起來!這樣一定會漏掉新聞,這行飯你就沒法吃久了。

我和吳旭幹了一個月,就覺得這個行業與自己的理想落差太大了!真的有些灰心。像我和吳旭這樣抱著崇高理想來投入新聞工作,想來維護社會正義、公平,去揭發社會罪惡的?是純潔青年,當然與他人格格不入了。那些龍頭級的記者一再提醒我倆,但我們還是無法和他們同流。他們漸漸地疏遠我們,進而排斥我們,我們孤立了。

他們再不和我們交換新聞,弄得我們常有漏掉新聞的現象。但是也有獨家報導的新聞。因此使得社會新聞記者聯誼會對我倆十分厭惡,更不諒解,開會決議:不守採訪新聞紀律,給予警告。這樣弄得更僵了。

當時的記者聯誼會的會長,每次改選都是中央日報的記者。所謂選舉都是被安排的人首先提名,大家鼓掌就通過了,也沒有人反對過,就積非成是了。中央日報的記者好像比其他報社的記者大三級!因為它是國民黨的黨報,他的言論、決定,就是政府的政策,那時候黨的決定高於一切,誰敢不聽?否則你的思想就有問題,可能糊糊塗塗地就失蹤了!白色恐怖使得人不能不聽話。

會長經常以黨的決定、黨的政策,黨的利益來要求我們去執行。我雖然也是國民黨的黨員,但這種方式來要求知識份子去服從,內心就十分憤怒!但為了生活,也只有向現實低頭,忍氣吞聲了。會長也經常送些小禮品及出席費的名義分給些錢,確實像江湖上的龍頭老大。

但如我們不接受,他就說我們不合作,破壞規定!經過幾次的教訓,我和吳旭一商量,如不想辭職,就得守這行的規矩!我們決定收下後交給報社社會新聞版的編輯保管,編輯說我們不通實務,小題大作,太拘泥不化,不明情理,幼稚得好笑。

一九五八年,台北市在新公園舉辦商展小姐選拔。這是社新記者們最高興的事!那些參選的妙齡美女,無不使盡混身解數來狐媚你,希望能給她寫篇專訪或刊登一張相片,她即使犧牲一切在所不惜。邀你吃飯,夜遊、跳舞,甚而陪宿都可以,吃了,玩了,還可以有錢拿!真是人財兩得。當你沾了人家的便宜,你就會賣命的捧她的場,有的精明的記者捧好幾個人,其原因就可想而知了,別被他大公無私的正義嘴臉給騙了。

如經常報導幾個少數的小姐,你就得央求買通編輯先生,一份厚禮是少不了的,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轉送的人還可過手三分肥呢?我和吳旭只做新聞報導,或選會花絮,從不為個人寫報導專稿,弄得編輯也沒油水,真是害人不利己。

有一次老大通令各報,都要專稿捧某小姐的場,她是某黨國大老的孫女,一定要使她當選。我和吳旭都沒有寫,但第二天的報上還是有專稿報導,和他報對照,一字不差,這是中央社統一發稿。中央社的新聞稿都是國際或國內要聞,選美活動居然用中央社的名義發稿,豈不笑話?這就是那時候的新聞界的現象。

不久在台北又發生了一件大事,就是留公圳大血案!空軍防砲師師長劉哲生先生家的女傭,二十多歲,頗有點資色,未婚而在劉家懷了孕,竟被勒死而棄屍在新生南路的留公圳大排水溝裡,不幸被閘門擋住未能沖走,又被早晨的清道夫發現,到警察大安分局報案。

經刑警隊偵查結果,女屍確是劉公館的女傭。又傳言劉哲生是宋美齡的義子,這使得刑警隊在辦案時有很多的顧忌和壓力。這種兇殺案在當時的社會上還是絕無僅有的第一次,對社會有很大的震撼!新聞記者又一天二十四小時的窮追不捨,真的使刑警隊焦頭爛額。

經記者由各項具體的資料上分析,女傭的死與劉哲生有很大的關係。可以確定的,女傭的懷孕是劉哲生的傑作,胎兒的基因要和劉哲生比對,劉堅決拒絕。辦案人員竟對他無可奈何。我們這些小記者又受到領導的嚴重警告,不得亂發新聞!即使發稿,到了編輯那裡也給你整修得面目全非了!不然就上不了報。所以這麼嚴重的大新聞,各報竟輕描淡寫的編寫是強盜殺人。說劉家白天經常只有女傭一人在家,小偷進來偷東西被女傭發現而殺之滅口。

但我們到劉家現場去看時,根本沒有任何可疑的痕跡,再說女傭白天被殺,小偷根本沒有能力或機會將屍首搬運到留公圳大排水溝去棄屍,如屍首在家,劉家的人回來一定會發現,他不報案而去棄屍嗎?如發生在晚上,家中有人,女傭被殺不出一點聲音嗎?在家殺了個人,而沒有人被驚醒,有這種可能嗎?這種故事編得太惡劣粗糙,稍微用腦就知是騙人。但我們的領導者給我們這樣的統一稿子,他認為自己是騙人天才,還洋洋得意呢?

由跡象顯示,劉太太是個麻將迷。先生在家時間少,一個年輕少婦,怎能安於室?所以先生前腳去上班,她後腳就去牌搭子家去玩雀戲了,天天如此,從不間斷,劉師長也不以為意。白天家中就只有女傭一人了!劉抽空回家,孤男寡女相處在一幢深宅大院中,發生性關係的可能性很高。女傭懷了孕,劉要墮胎,女傭不肯,想用這方法脅迫劉多給她一些錢。

因而發生了衝突,劉失手將女傭勒死!然後將她裝進麻袋,先藏到車庫,到了深夜再把屍首搬上汽車運到新生南路,慌張中丟到水圳中,指望隨水沖走,那曉得被閘門卡住了!劉為洗雪嫌疑,主動的召開記者會時,臉上、頸上貼了好幾塊膠布,證明他是被抓傷。有記者問他臉上為什麼貼上膠布?能不能拿下來給大家看看?他支唔其詞的,也說不出個道理來,記者的老大竟出來給他打圓場,記者會就這樣結束了。

這個殺人案拖了很久,等社會大眾都淡忘了,也沒破案,就這樣不了了之了。可憐的女傭,就這樣不明不白的冤枉死了!社會正義何在?公平何在?你如是個稍有良心的熱血青年,當你身臨其境這樣的事,你能無動於衷嗎?當你憤怒而又無能為力時,你又會有什麼感覺?這件事使我覺得幹記者是件可恥的事!已萌退出的念頭。但吳旭還沒找到合適的工作,力勸我為了和他作伴再忍耐一下,為朋友,也沒話好說了。

到了八月,台灣省立法商學院招收政專、行專畢業的學生,利用晚上補修大學課程,就可授於學位,須時三年。由科專再升一級成為大學生!這是不能放棄的。像我這經過千辛萬苦,天所鑒憐,才能上學的人,當然這是千載難逢的機會。準備了幾天,就去應考,居然又被我考上了!直等九月份開學了。到了八月二十日,共軍對金門發動了瘋狂猛烈的砲擊!真是萬砲齊發,對這麼小的蛋丸之地,一天竟發射近十萬發的砲彈,使大小金門幾乎沒有一塊完好的土地。

使得全台人民受到最大的震撼!趙家襄副司令等三位將領因而陣亡,政府為安定民心,俞大維、蔣經國要冒險去金門戰地視察,當然記者也要去到前線採訪。軍事新聞當然應該由採訪軍事新聞的記者去採訪,這是天經地義的事。但軍事新聞記者都是資深大牌的記者,推拖不去。報社竟為此開了個會,由社長主持,那些大牌記者說得陣陣有詞,理直氣壯,毫無愧色。為了使後進成為名記者,能獨當一面,所以把機會讓出來,栽培後進。

當然一致決議由我們最近進來的三人去!我們連發言表達意見的機會都沒有,這就是少數服從多數,這是民主嗎?我們個人的權益竟被多數決定了!這是多數暴力,透過民主程序,強大勢力就把弱小給犧牲了!內心再不平衡,也得接受。八月二十一日第一批叫我去,第二批是吳旭,再後就是甘立德了!我很想找社長理論,吳旭說:[算了吧!他們年齡大,都有家累。

我們光桿一條!去磨練一下也好,反正生死無所謂,何必給他們計較呢?]他還有老父待養,竟這麼瀟灑,甘願替老記者去冒險,我顯得太計較小器了!他的包容性確實比我大,這亦是我們能交成很好朋友的原因。吳旭既然不反對,我比他更無牽掛,孑然一身,一人吃飽,全家不餓。也就認了!不再說話。

散了會,我要準備出發,吳旭邀我到小館小吃,算給我餞行。叫了幾個小菜,喝了幾杯酒,回到住處已是下午三點了!將東西準備好,六點鐘搭車到基隆,乘晚上十點鐘的補給艦到金門。那知四點多鐘我突然腹痛如絞,上吐下瀉,一直不止。吳旭見狀,立刻把我送到附近診所,醫生說是急性腸炎,要打點滴。這一打就要兩三個小時,六點鐘我必須搭車到基隆,所以我堅決拒絕打點滴。這時又有些發燒,不打針也不能離開診所,別說上基隆,去金門了!吳旭抓住我的手安慰我說:

[老徐!我們雖是好友,但有些話還是不方便說。你現在生了病我才告訴你!希望第一次讓我去。這樣我可以在中秋節前回來陪老爹過節,第二梯次你再去,反正你在那兒過節都一樣,你就在砲火下過節吧!那是難得的經驗,我讓給你!夠朋友吧?]他用極輕鬆而半玩笑的話來要求代替我去,我還能說什麼呢?就讓他去吧!我們打電話到報社去報備,他就代我去了!誰想到他竟作了我的替死鬼。

就在八月二十三,他們要在金門的料羅灣登陸時,共軍的一群砲彈直接炸在艦上,船毀了!人落水了!一共有三名記者葬身海底,沒能找到,其中就有吳旭。這給我的震撼太大了!我不明白,為什麼我會突然生病?如果說是吃壞了肚子,那吳旭和我吃同樣的東西,喝同樣的酒?他為什麼沒事呢?為什麼當他代我走後,點滴打完,就什麼病都沒有了!醫生的用藥真是仙丹嗎?這是上帝的意思嗎?那為什麼上帝要將一個良善正直的青年要去,而不讓他好好的表現一番呢?

為什麼不把像我這樣說謊甚而行騙的不屑的浪蕩子拘捕去呢?難道我壞得連上帝都厭棄不要了嗎?難道這是上帝對我的處罰嗎?認為我受的魔難罪孽還不夠嗎?叫我在世間再多受些折磨?我真的愈想愈糊塗,真是天意難測呀!啊!天上的父!我求你!不要再在我身上顯示你的神蹟了!在嘉義肺病防治中心工作時,你要我突然發燒,要鄭忠銘代我去當了十六年的兵,現在你又使我拉肚,要吳旭代我去送死!我如果早知你的用意,說什麼也不會讓他代我去的!啊!我是罪人!我是不祥之人!是魔鬼,我是個連上帝都不要的人!凡和我太接近的人,好像都遭遇不幸,宋芬、李麗,不是都離我而去了嗎?我真不想活了!當年李麗的死,我因懸念老娘而沒有殉情,我現在為吳旭去殉義嗎?我的老娘不是還在期盼著我嗎?我還是沒有勇氣自己了斷自己,所以一直拖到現在。

由於吳旭的死,我很久沒有平安。出了這事件,到金門採訪新聞的行動也取消了!我也不願再住在原處,我怕孤獨,怕寂寞,就搬到法商學院學生宿舍,一大間房,上下舖住了三四十人。人雖多也解除不了內心的愁苦,死難的記者舉行了聯合的追悼會,規模很大。我為吳旭寫了一首詩代替了祭文,當我宣讀時,聲淚俱下,自己也不知如何收的場。詩是這樣寫的:

等我吧!旭! 一九五八、八、二十六
魔似的大海,
帶走了上帝的寵兒;
吞食了我的摯友!
也奪走了我向前的方向。
今後,再也看不到彩虹,
海,還是如往常一樣!
× × × ×
記得否?咱們最後的交會,
你讓我期待你精彩偉大的報導;
我昂首望,耐心地等待著,
那精彩真切的特寫。
等待著,祈禱著、、、,
你能成為新聞界的奇葩!
你這肥嫩的幼苗,
新聞界的希望。
× × × ×
上帝呀!太殘忍了。
金門之行,你竟振一振羽翼,
飛離了這污穢的人間;
拋掉老父,拋掉了親友,
也離開了我!你可知否?
愛你的人,為你的去,
付出了多少苦痛?
你!是走了,走遠了、、、!
但,那笑聲,諧語、、、,
卻留給人難忘的,殘破的,
惆悵、、、、、、!
× × × ×
去吧,任性的你!
去遨遊那廣闊無際的海洋!
小心點!在風雨之夜;
最好找座珊瑚宮。
其實你什麼也不怕!
你一生在追求的,
就是沒有約束的自由。
× × × ×
這一座浩瀚的床呀!
這一座水晶宮。
你算是選擇了最佳的去處!
啊!偉大的旭呀!
也只有你有勇氣這樣選擇,
也只有你配這樣選擇!
× × × ×
啊!好友,我敬愛的旭!
我祈求你的佑護,
當我能橫渡太平洋時,
能聽你敘述海洋的故事。
啊!旭!等我!
殉難記者公祭後,我的哀傷久久不能釋懷,工作也提不起精神。腦海中整天胡思亂想。陸續又為他寫了兩首;
悼亡友 一九五八、八、二十七
臨江送友約會期,
誰知小別成永訣!
今朝迎風岸頭立,
猶似往昔浪逐波。

痛失良友 一九五八、八、二十七
霪雨穿透了窗前的芭蕉,
卻驅不散我心頭的痛苦!
狂風打碎了窗上的蛛痕,
也洗不去我心上的人影。
這漫漫的長夜,
能孕育出什麼不平凡的彩虹?
我唯一的好友,
亦被你奪走!

這些詩雖都不能登大雅之堂,討教方家。但也足可說明我那時的心境!這份工作我再也做不下去了,我決心離開新聞界。向省府人事處寫了份申請書,請其分派工作。在沒接到派令前,還得耐著性子幹下去。就在這時,又發生了一件大新聞!就是香港的影星兼導演姜南先生強姦了台灣影星穆虹,她不願忍受這樣的侮辱,就透過新聞媒體向外發佈,好像先由自立晚報發佈,這在當時也是很鬨動的新聞!各報競相採訪。

事情弄大了,姜南的老闆童月娟由香港趕到台灣來處理,當然她希望別把事情擴大,能私下了了最好。但穆虹和幾個要好的記者都不願意,童月娟透過聯誼會會長帖邀大家到中山北路的美而廉西餐廳開會,先送每人一千元的出席費,新聞記者採訪新聞還有出席費,這是新聞吧?

老大像江湖人物一樣,他對童月娟拍胸一力承擔,在記者會上要求大家不要再追究這件新聞了。凡是已登出或播報的,也要加以更正!這是政府的政策,在於維護台港和諧,自由藝人的團結。為了共同對抗共黨,個人的一點犧牲不算什麼!凡是有害香港藝人的一切言論都不可散播。

雖然也有人強力反駁,但在新聞服務政治的大前提下,為了反共,當然新聞自由,個人名節,女人的貞操,都可以犧牲了?一切違法亂紀,胡作非為,貪瀆專制,破壞民主憲政的行為,都在戒嚴時期的大帽子下而橫行無阻了。什麼都是一個命令,一個行動,否則就給扣個帽子,說你為匪張目,就可以關上一年半載的。你想,這樣的新聞記者有什麼好幹呢?有什麼話好說呢?

穆虹為了台港關係而白白的被強暴了,因為她把這醜聞暴露出來,不能犧牲小我,中影認為不能配合政策,從此以後再也沒有什麼電影可演了!她不應該為了自己的尊嚴要討公道!她應該見到香港來的男人或有權勢的男人,就主動脫下褲子來任人玩?還要叫人玩得痛快而無怨尤,這才是完成大我。沒聽說昭君和番嗎?不也是為了國家而將個弱女子送給野蠻人玩嗎?所以穆虹被定為沒有國家民族觀念的人,當然也就永難翻身了。

由此可以知道,一個人要想成名掌權,要做多大的犧牲方可達到?尤其是從事影藝工作的女藝人,要人捧場,要多上節目,就必付出代價!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其實男女的關係,到底誰吃虧?誰佔便宜?很難有定論,看你由那個角度看。有些開放的女性,她認為給人快樂,自己也快樂,又吃什麼虧呢?所以一個人的價值觀、道德觀決定了人的行為取向。但也該有一個男女性關係的準則,就是要出於雙方的完全自願。

到現在比那時更開放了!但還是沒有破壞這條準則,人絕對不能認為雞姦是對的。穆虹沒有錯,既然守舊,就不應該從事影藝工作!我也太頑固,就不應該在新聞界混!所以下定決心跳出來,去嘗試另一種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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