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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十四、、、校長耍權謀,只好走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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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一九六一年到一九六七年這六年中,我在花蓮商校,除了兼任導師從初一到高三外,還從第三年開始兼任訓育組長。當時訓導主任張憲元先生再三拜託我接任訓育組長,我則告訴他,接訓育組長可以,但不放棄兼任導師。他覺得好奇怪,一個兼職就夠忙了,為什麼還要兼兩個職務呢?又不能領兩份職務加給,那不是精神有毛病嗎?但我認為,當老師如做軍人一樣,軍人就要有兵,如手上沒兵,就不是軍人。做老師而不當導師,就像軍人沒有兵。就不能發揮教育的功能!當老師下課了事,不和學生共同生活,休戚與共,榮辱分享,做了一輩子的老師,不會得到一個學生的懷念!甚而你的姓名也沒人記得!那就沒有成就感。我既然從事了這種工作,我就希望由於我的認真負責及人格特質,能對學生有點好的影響。
所以我全神投入,沒有假日,沒有私人生活,時間幾乎都為學生貢獻出來。寒暑假學生的輔導,并非學校硬性規定,而完全出於我的心願。我為學生投注下這麼多的時間和心血,從來未向學生收取一分錢。禮拜天,假日學生到我家來做飯吃,有時學生也帶菜來,但還是我的花費多。
我將整個的心放在學生身上,忘了家庭,老婆、兒子,後來家庭的不幸,老婆離我而去,兒子沒有受到好的輔助,都是我為學生工作的狂熱而造成的。班級是我連續帶上來的,絕大多數的學生都知道我的要求和作風,所以班上的秩序,正常活動,都不必由我來親自操作。
做訓育組長,其工作就是領導社團活動,各項才藝競賽,及救國團的政治性活動,時事反共教育。這些事都需要學生的支援與配合!有一班屬於我的學生,每個學生的才藝、人品、能力,我都很清楚,所以運作起來十分靈活方便,即使別的班級不支持我,就全由我這個班包辦也不會漏氣!照樣做得有聲有色。當訓導主任知道了我的用心後,也就同意了我的要求,准我同時兼兩個職務。我的工作範圍內容更廣了,但并沒有增加時間,因為我本來早已是全時間了。
自我做了訓育組長後,學校的各類社團活動蓬勃發展。訓練學生學習自治,用腦創新。講求團體制約,不做個人處罰。校際各項競賽活動除體育項目由體育組承辦推動外,連教務處的學藝項目也由我設計訓練。這時教務主任趙緘三先生辭職去創辦四維中學,主任之職由我的學長管國屏接任,他請我代辦書法、作文、繪畫等比賽我也不好推辭。
我根據每年舉辦的校際比賽的各類項目,成立了各類社團。如音樂社「分聲樂、器樂、合唱」、作文、書法、繪畫「漫畫、水彩、油畫、國畫、素描」、演講、舞蹈、話劇、朗誦、棋藝「象棋、圍棋、跳棋」、辯論等社團,有的請學有專長的老師主持指導,有的則由我親自訓練。在訓練過程中,選拔優秀的再分級培育。所以在東部的花、東兩縣的校際各項比賽,只要花商參加,幾乎冠軍都被包辦了!我還規定凡在校際比賽中得過第一的,則不可參加第二次。
所以花商的學生人才倍出,各校為之瞠目。尤其是朗誦詩,廣播劇的兩項比賽,都是我親自編寫,導演及演出!利用每天晚上,抱著兒子「老婆讀花商夜校」去演練,每項都花掉近月的時間,兩項都是東部冠軍,全省則為一項第三名,一項第五名。還有數千元的獎金,慰勞了全體參予的人!所以造成了凡是花商參加比賽,他校就不再報名參加,弄得孤掌難鳴,自己和自己比賽了!這就是不敗的痛苦,我也體會出求敗的心情,當英雄遇不到對手時,他的寂寞和痛苦,可想而知了!
因為我在社團活動上的突出的表現,救國團發現了我這個人!當時我的同系的同學徐佩鳴先生就在花蓮救國團工作,力邀我去做義工。每個學期救國團都請我到全縣各中學去巡迴演講,主講國際現勢、大陸現況或時事分析。
在東部我這個廖化也做了大將了!所以每學期我有近兩週的時間在各校演講,雖然我沒有學術地位,但在東部要找出比我強的人來還真不容易呢?一般給我的評價還相當不錯,這使我增加了不少的信心。這也是山中無老虎,我這猴子成了王了!暑假中救國團的學術活動我也盡量參加,這樣使我的知名度大大的提升,幾乎每個中學校長都認識我!所以有些校長暗中都邀我去他的學校。
我覺得教書到那兒都一樣,黃校長對我還不錯,何必換學校呢?既然教了書,也就不想名位權利,學校行政事務也從來不過問,很能守著做老師的分寸!只要別人不找我麻煩,挑剔我。我可以和任何人合作,可和任何人相處。我雖然也和人爭執過,衝突過,但那都出於自衛!現在都已事過境遷,早已過去了。
以後大家都知道我的毛病,只要給我原則性的規定,少干涉,凡事自己去做,我一定會把任務做好。我不攬事,不怕事,不惹事,也不拒絕事。該我做的事絕不推諉,定會全力以赴。別人的權責我絕不插手,如要我協助幫忙,我定會量力而為,毫不保留的出錢出力。也從不佔別人的便宜,寧願吃虧上當,事情過了,從來也不和人計較算舊帳。
我是個隨寓而安的人,只要讓我能平安的活著,從來也不和人計較個人的利益,更沒有計算自己的前途。總覺得以自己的過去,學識能力,能混到大學畢業,做到中學教師,還能受到尊敬,已是祖上有德,上天的賜福,出於意外了。我沒有雄心壯志,只求安於現狀。但時候到了,命運之神硬逼著我離開花商,別無選擇。
一九六七年第二學期開學後不久,訓導主任張憲元先生不知為了何事和校長發生了嚴重的衝突,使得張主任憤而要辭職不幹!經過多人多次的協調疏導,張主任才勉強答應幹到暑假。校長知道我和張主任私交不錯,又請我設法挽留,他願向主任道歉。
這就是江蘇人比山東人高明的地方!他們會傲慢,但也會謙虛,可隨時修正自己,而符合現實的需要,這就是大丈夫能屈能伸。山東人是一條腸子通到底,內外一致,說一不二,不會見風轉舵,吹牛拍馬,不識時務,只會走直路,不會拐彎。張主任他已對外說要走了,我知道誰也拉不回他來!我雖然多次和他溝通,當然是無法改變他的決定。
因為他發現校長是個不負責任,沒有原則,趨炎附勢,只會利用人,不會照顧人的諉過搶功的人!他有辦法也不會提拔人。他只看重私人利益,而不顧大家的福利,他用的主任、組長及總務人員,除張主任外,那一個不是他江蘇鹽城同鄉?所以他走後,這個主任也一定是用江蘇人。他這樣批評黃校長我也將信將疑!因為我把精神都集中在工作上,沒注意過行政人事間的傾軋,他這樣說,才注意到他說的倒是事實!但我覺得我既不想爭行政工作,他們的鬥爭也不會傷害到我吧?再者張已接新竹女中教務主任的聘書,他沒有必要再侍候他了。
我把交涉的情況到校長室向校長回報,他很認真的說:
[張主任走了,那訓導主任的工作要誰做呢?徐組長,你在訓導處工作也那麼久了,對訓導業務也相當熟悉了,我看主任這一職,沒有人比你再適當的!我看你就準備接訓導主任吧!]
我聽了很驚訝,很鄭重地向他表示,請他另選更高明的人員,我不足以擔此重任,做個組長還勉強稱職,做主任在性格上并不適合。我知道我是個講原則,守信諾的人,要我完全聽命矛盾的指令,不問是非對錯,我是不易做到的,久了會和校長有爭執,與其弄得不愉快,不如現在不要幹!但他還是說,這個工作非我莫屬!請我心理先有個準備。他又肯定我在學校的優異表現,給學校爭了不少的榮譽,論功行賞也不做第二人想。
在校長室兩人說過了也就算了,反正沒人知道。因為我由張主任那兒知道了校長的為人,也就沒把他的話放在心上!但想不到他在週會上,竟公開宣稱:張主任將在暑假後另有高就,訓導主任一職決定由徐組長升任!師生聽到,全體鼓掌,歷久不衰!并將目光都注視著我,我也只有點頭致謝了。從那天起,師生都戲稱我「徐主任」!事到如今,我也認為當主任將成事實,誰能想到這是耍人?所以我就積極蒐集資料,瞭解業務,張主任也將主任的工作輔導我去做,這不是成了定局嗎?還會有變嗎?
那曉得在放暑假舉行休業式時,校長竟變了卦。他另找別人我不怪他,那是校長的權。但他既然曾當眾宣佈要我做訓導主任,而要另請他人時,最起碼也應先向我解釋清楚,說明不得已的苦衷,人在外做事,難免有人情包袱,這我是會諒解的。那知他在開學典禮時,他卻忘了前言,竟佈達他的同鄉季文林先生兼訓導主任!他在校長室所言,週會所說都是放狗屁。我的反應能不激烈嗎?他的宣佈,使我萬分震驚!大家叫了我半學期的主任,大家都驚疑地看著我,使我無地自容。
訓導主任我并沒有要爭著幹,是校長正式宣佈要我幹,今天又佈達了他的同鄉,那我何以自處,情何以堪?如我對他如此的處置沒有任何反應,那我豈非賴狗吃屎,任他宰割了嗎?這種侮辱我有必要忍嗎?我真的無路可走了嗎?非賴在花商就不能謀生了嗎?這種被整冤枉的事我不能忍下去!此可忍也,孰不可忍也?下定決心,非找校長理論不可,做一個校長可以言而無信嗎?可隨便騙人嗎?
開學典禮結束後,我隨著校長到了校長室,他好像并沒有覺察出有什麼不對,他也沒有覺得他做錯了什麼?我無法判定他是真糊塗,還是假糊塗?當校長練到這種程度,若無其事的樣子,不能不叫人佩服!他還問我有什麼事嗎?真使我火冒三丈!
[校長,請你告訴我,我來花商六年,有什麼不稱職,你不滿意的地方,請你直接告訴我,甚至直接了當的不予續聘我,這都不失光明磊落的君子作風!我不希望用小人的奸詐手法逼人走路。只要你指出我徐某人有一點違法失職之處,我即使餓死街頭,也不會賴在這裡求口飯吃!]
他聽了好像很驚訝!不知道我為什麼會說出這些話來?好像我在無理取鬧!這使我更感到難堪!
[校長,你別再裝糊塗了!現在是攤開來說話的時候了!奸詐只能騙人一時,不能騙人一世!再裝正人君子沒什麼意思了。我請問偉大高貴的校長,我有向你要求請託要幹訓導主任嗎?你在校長室私下要求我接訓導主任,反正沒人聽到,說過去也就算了!但你在週會上,面對全校師生公開宣佈要我接訓導主任難道不真實嗎?不是你說的嗎?言猶在耳,你今天又突然宣佈任用別人,既不預先告知我,也不說明原因,那不是在侮辱我嗎?我和你有仇恨嗎?對我這只求工作,不計報酬,這麼單純的人,何必耍陰謀?]
他聽了竟說是我自己不要幹的,他才只有另請別人。
這使我氣炸了肺,他竟將事情的前後順序顛倒來拗曲事實,我在校長室是說過幹訓導主任怕能力不足,請他另選高明。那他就不該在這之後又在週會上宣佈請我做訓導主任!如他宣佈後我又去請辭,那他沒有錯!但我沒有再說過,現在他竟說是我自己不要幹的,真是顛倒黑白,其惡毒無賴莫甚於此!本來向他說說氣話也就算了!這時被他耍弄,死不認帳流氓行為地刺激再也無法轉彎和緩了。
[黃校長,你真是欺人太甚!自己學的是法律,做的是教育工作,想不到你的行為竟如此的卑鄙而無恥!自己行的事竟不承認。為了掩飾內心的污穢竟不惜說謊!把國家賦予你的公器,竟玩弄於手掌之中,作私人利益的酬酢。不論是非、功過、公義,任你私自揮灑。你眼中有法嗎?你心中有教育嗎?你這種行為是為社會做示範嗎?你以為我是在稀罕訓導主任這個職位嗎?告訴你!只要我想幹,到處都有。今天算你厲害,我怕你!但我不侍候你總可以吧!將聘書還給你!]
將聘書丟到他臉上,我轉頭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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