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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08:貪婪!萬惡起源!(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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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08:貪婪!萬惡起源! §
很長的時間...
沒有了「她」的訊息...
我當年真得以為...
她會從此從我的生命中...消失...
在88年10月間分手...
在89年5月間,我接到了一通陌生手機號碼的來電顯示,心想也許是那位客戶打電話來而以...
在手機裡,我聽到很長時間,不曾再聽到而又熟悉的聲音。
是「她」!!那位前任女友的聲音!!
在第一通手機中,我們彼此愉快地述說分手後的經歷與時光...
這通手機的最後,「她」跟我說...
「她」因為又要換工作,將要搬到中和住,想要換房子,缺一筆頭期款五萬元,希望我能「借」她。
當年,我本著讓她開開心心繼續生活的心態,有了「資助」她的想法與決定,就立刻答應了她。
◆◇◆◇◆
現在(2009卅01卅07)重新打這篇文字時,回頭想想,才發現了一個我當年忽略的問題!!
從「她」三重貸款買的套房,雖然,應該還沒有繳清貸款,就因為與阿華分手、到土城工作換房子,也應該會有一筆非常龐大的價值才是。
再加上,與她同居的生活時,小到買菜、便當,大到上萬元的開銷,都是由我支付,幾乎有點類似「包養」她,這段同居生活,她沒有花到半毛錢,她當時應該有蠻大金額的存款才是。
那她開口跟我「試探」借這筆購屋頭期款,是否是為了後面的舉動鋪路呢?
這是她的想法?還是有別人的搧動呢?
◆◇◆◇◆
與「她」通電話,答應「她」資助這筆五萬元的購屋頭期款後,過不到一小時,我們就在我家附近的銀行提款機前碰頭。
看著一輛機車,一位男孩子載著「她」停在我面前...
我一看到時,以為是「她」新交的男朋友,經過「她」的介紹,才得知這位男孩子,是「她」的親哥哥。
◆◇◆◇◆
◎「她」的哥哥:
從很小的時侯,就跟著父母移民美國,長大後幾次回到台灣遊玩。
◆◇◆◇◆
於是,我就走進銀行提款機特別的玻璃小房間,「她」也跟了進來。
「她」的哥哥,則坐在機車上,等我們出來。
領了五萬元,在提款機特別的玻璃小房間裡,交到「她」手中。
「她」也安安穩穩地把錢收到皮包裡放妥...
簡簡單單地互道珍重後,「她」隨著「她」哥哥的機車,又呼嘯而去...
.....
寫到這裡...
應該結束了吧??
「她」在分手幾個月後,擁有美好的結束、獲得阿華給「她」最後「實質」的祝福.....
「她」應該可以順利地繳交購屋頭期款...
在中和...重新再來!!重新工作!!重新展開「她」的生活.....
.....
或許!!
若是當年「她」如我所想像的一般,她內心的世界會更美好、更光明....
只是...
「她」並沒有如我想像這般地想.....
離第一通手機連絡,隔不到三天,在凌晨時分,一通「她」新手機號碼顯示,從我臥室專門的數位電話中...響起...
我接通後,卻在耳邊聽到了一道陌生男性的聲音:
「我是「她」的哥哥!!......」
「她」哥哥在這通電話裡,所說的詳細內容,我不想回憶,也不想記起來。
大意就是「她」與「哥哥」向我恐嚇、勒索五十萬元的代價,當分手費。
當天晚上...
我對「她」再度失望!!
最後一次∼∼∼「失望」!!
那通「哥哥」的恐嚇勒索電話後,我整夜翻來覆去無法成眠。
覺得事情大條到我不知怎麼處理,早上起床,立刻就跟我媽媽說明這件事情。
帶著徬徨的心情,出門上班...
隔了兩天,「哥哥」的電話又來...
「哥哥」要求我像個男人,遇到事情「自己」解決!!
「哥哥」恐嚇我!不付出這筆代價,就要把我的男性生殖器官割掉!!
恐嚇了一堆言語...
在電話聲中...
我又聽到那一夜...
那驚魂的一夜...
「她」彷彿惡鬼上身、淒厲哭號的詛咒聲...
這是他們「兄妹」一起的行為...
原來!!「她」那天跟我進銀行提款機,不是為了隱密地收好金錢,而是...要確定我的存款金額!!
清晨又在我失眠的情況下∼∼降臨!!
我還是跟我媽媽說了這件事!因為,這已經不是我所能獨自處理的事情了。
我媽媽當時是在一家代書事務所工作,跟代書、律書的往來蠻密切的,我才從第一通恐嚇電話時,就希望從我媽媽的工作圈中,得到援助。
我媽媽聽到我說起第二通恐嚇電話後,一聲不答地,越過我身邊,走到我的房間裡...
掀開了我臥室床邊,放著一張四方形的小桌子上的桌巾,將桌上阿華專用電話後面的電話線,拉出來。
我才發現我電話後面的電話線中端,居然多了一些裝置...
...「電話專用錄音機」!!...
我媽媽這時才跟我說,這是公司裡相熟的律師教她的方式。
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安裝了這些裝置,才能錄到對方的「犯罪事實」。
晚上!!...
我媽媽邀請我父親那邊,也臨近住在三重的二伯出面,一起處理。
說起我二伯!!黑肉黑肉的臉!!一付「鱸鰻」樣!!
※「鱸鰻」:台語的「流氓」!
別看我二伯兇神惡霸的外表,其實他只是一家機車材料加工廠的老闆,個性很好的!!
也許,這就是我媽媽找二伯出面的原因吧!!反過來!!嚇嚇對方!!
我、媽媽、二伯!帶著收錄到恐嚇勒索的電話錄音帶,到臨近的警局報案。
這已經是我第二次聽到「告訴乃論罪」這個名詞了。
第一次是【追尋Ⅱ 不悔】中,專科同學「阿豪」,為了與阿華競爭女主角∼小玉,把阿華機車的前後剎車拆掉,所犯下的「謀殺未逐罪」。
這一次是「她」跟「她哥哥」,所犯下的「恐嚇勒索罪」!
◆◇◆◇◆
「告訴乃論罪」:
無論被害人,是否向犯罪人提出訴求,警方一旦受理此類案件,就算被害人中途退出訴求,或要求中止訴求,警方在法令明文的規範下,必需一直承辦到法院判決為止。
◆◇◆◇◆
那天警局中...
「她」跟「她哥哥」一起前來...
在監牢生活的壓力下,「她哥哥」屈服了!!
二伯也建議我們私下合解,別向警方提出正式的告訴。
二伯、媽媽與我有私下討論過,二伯比較熟悉這方面的事情,因為修機車時,聽多了吧??
二伯表示要讓事情不再糾纏的話,就要給對方一點警惕!而不是撕破臉,因為,撕破臉提出訴告後,常常都會再面臨對方的報復。
於是,在合解協議書上,二伯明立了一條條文:
要求「她」與擁有美國國藉的「哥哥」任何一人,不得跟我們有任何連絡、也不能靠近我們任何一個家人與住家,接近超過二佰公尺以內,若是有違反的話,將會以此原案向警局提出正式告訴。
這份協議書,一式兩份,一份存在警局,一份我們家保存。
「她哥哥」屈服了,簽下這份私下合解協議書。
而「她」口中仍然是一大堆魔鬼、惡毒的詛咒,但是在「法律」的壓力下,「她」也簽了!!
.....
我可以接受而慢慢改善「她」的壞脾氣!!
我可以原諒!「她」那一夜的行為!!因為!她誤會了我的本意!
但是!!
我卻無法原諒!「她」與「她哥哥」對我做出這樣恐嚇勒索的舉動!!
這就是阿華在這部【追尋】真實愛情回憶錄中、阿華個人的記憶裡,選擇性讓「她」消失的主因!!
我沒有辦法接受這樣的「惡劣、報復的結局」!!
.....
現在寫完這篇故事,我應該不會再改編這系列阿華的愛情故事了吧??
這樣的話!!我就不用再度回憶這段我希望遺忘的記憶!!
我只要記得!!
我生命中!!
還有九位愛天使!!
而不是∼∼∼十位!!
.....
渡過風雨交加、烏雲密佈∼∼∼
陽光!!∼∼∼
總會再度普照大地!!∼∼∼
.....
我相信!!!
我必需相信!!!
我必需讓自己相信!!!
我必需讓自己深刻地相信!!!
陽光!...會...再度...普照大地!!
.....
◆◇◆◇◆
□書名:【追尋】真實愛情系列
○篇名:第五話∼驚駭之戀! ( 終 )
○戀情時間:88年04月 ∼ 88年10月
○故事時間:88年04月 ∼ 89年07月
◆◇◆未來、親愛的老婆!!妳在那裡??◆◇◆
◆◇◆此刻!我非常需要妳!!需要妳充滿對我無窮無盡深愛的懷抱!!◆◇◆
◆◇◆妳聽到我的呼喚了嗎??◆◇◆
◆◇◆妳聽到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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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一直陪伴的廣大書友,祝願 平安喜樂 110.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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