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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
這個名詞只會出現在電影中。
有著奇特的戰鬥技巧,和更厲害的壞蛋打得你死我活。
第一場戰鬥,英雄總是輸給壞蛋,然後努力苦練,更上一層樓。
第二場戰鬥,雙方總是打得難解難分,然後在危機時刻,英雄擊敗壞蛋,但都會「失手」讓壞蛋逃走。
第三場戰鬥,也就是最後一場戰鬥,壞蛋總是突耍賤招,逼得英雄節節敗退,直到最後關頭,號稱第二主角的傢伙,總是會給英雄精神上的幫助,然後英雄就會創出新招,擊殺壞蛋。
百年不變的「英雄公式」。
到了後期,電影大眾厭倦了千篇一律的格式,拍攝者就會大耍花招,屢創新劇。
但變來變去,還是那幾個節奏,不過是能力特殊了點,又或者沒有絲毫能力但依然擊殺壞蛋,永遠站在正義一方的英雄。
這種電影中的事,各人看看也就是了。
幻想是有的,每人都會幻想自己突然擁有超級能力,拯救世界一舉成名。
然而事與願違,沒有人真的成為英雄,又或者真的有,但絕對沒有一舉成名。
否則教科書早已改編,社會學改成英雄學,警察這種老舊的制度也將被塵封。
童年的人都會幻想,然後長大了,面對現實。
人生就是一個又一個的失望組成的。
問題就在這裡。
我從來沒有幻想過自己成為英雄。
電影是看過的,但我從來沒看過第一集以外的集數。
沒意義嘛,浪費錢而已。
一個吃都吃不飽的人哪還能天天跑電影院?
因此我也省略幻想這個階段,直接進入現實,這樣也可以避免掉失望層級了。
可是,重點來了。
一個完全沒有幻想過,作夢都沒有作過當英雄的我。
現在當上英雄了。
或許還沒,但我身上的奇異能力告訴我,這和電影情節相去不遠。
很快的,我就會沉迷上拯救世界的快感,然後不小心被記者發現,一舉成名。
這種事情很幸運?很妙?
我沒有這種感覺。
當上英雄,就有拿不完的錢?
當上英雄,就可以還掉所有的債務?
很明顯,電影沒有這樣告訴我們,從來沒有。
所以我提不起興趣。
「叮咚。」清脆的門鈴聲。
停下翻來翻去的動作,我好奇的躺在床上猜測是誰在按門鈴,在這世上認識我的寥寥無幾,會來找我的更是幾乎沒有。
迪森?不會吧,這麼晚了。
難道是推銷員?哼哼,找上我算他倒楣,我根本沒錢消費。
胡亂猜測中,門鈴又響了一次,我只好翻身下床,走過去開門。
一看,門外卻沒有人。
小孩子的惡作劇。我並不想發表任何意見,因為這幼稚的可以。
真不懂亂按人家門鈴有什麼好玩的,又沒有錢拿。
就在我緩緩關上門時,卻注意到門外地板上,放著一個信封。
原來是郵差啊,不過怎麼丟了就跑?
撿起信封,我把門關上,找張椅子坐下。
信封袋很特殊,黑色的,中間還有一個大大的銀色蝴蝶結,做得很精美。
「怪了,誰會寄信給我?還搞這種信封。」我咕噥。
拉開銀色蝴蝶結,隨手丟到一旁。那條帶子對我來說可有可無,信才是重點。
一摸到信,我就可以知道這是相當高級的信紙,滑滑的觸感相當細緻。
抽出來,仔細一看,黑色的信紙反射著燈光,製作得像信封一般精美。
上方寫著大大的三個字--「契約書」。
一看就知道是電腦打的,正正方方,跟蝴蝶結一樣的銀色。
但我比較在意的是字的內容,什麼契約書啊?我可不記得有這樣的東西。
我不急不徐的往下看,因為多半是寄錯了,不過我可沒有會侵犯別人隱私權的顧慮,當作睡前故事看看也好。
意料中的,所有的字都是銀色,跟背景的黑搭在一起,挺不錯。
帶著看故事的意味,我開始逐字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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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 林世新 先生:
這段日子過得還舒適吧?
你是否對眾多詭異的事感到驚奇呢?
相信你已經體會過神奇了,也已經逐漸適應這一切。
在此歡迎你,加入特約行列。
不用懷疑,不用害怕。
在你被電線桿擊中的那一刻,就已經把生命交給我了。
我賦予你了全新的生命,使你免於死亡,甚至獲得全新的能力。
是的,我想你知道了。
光的能力。
有了這特殊的能力,你會想做些什麼呢?
秉持正義?恣意犯罪?
根據你這幾天的表現,相信是偏向前者的。
甚至於,你幫你自己命名了--「光獵客」。
很好聽,也沒有辜負我挑對了人。
我還發現,你是一個金錢愛好者。
只要有錢,除了犯罪以外的事情你都會樂意去做。
因此,你會更需要我的幫助。
在我安排的測試下,你毫不猶豫的殺掉那一群壞蛋,得到了五十分。
輕挑而不多話,耍酷的外表,得到了二十分。
對於美女不多加留戀,臨時取出了好聽的匿名,得到了十分。
八十分,已經是很高的分數了,恭喜你。
另外,你解決的那群人中,有一個是黑道竹聯幫的一個小老大,可以說是為民除害。
所以,你通過了我的測試。
或許你會感到不屑,或迷惘。
但相信時日不久,你便會坦然習慣一切。
既然我雇用你,薪水是不會少的。
一個月一千萬台幣,將會定期匯入你的帳戶,當然,我也已經有你的帳戶了。
然而你面對的則是死亡,即使機率很低。
至於要執行正義,還是瘋狂做惡,決定權操之在你。
不能拒絕,不能反悔,是我交給你的生命,好好珍惜。
那麼,做出決定吧。
口 我要當秉持正義的英雄
口 我要當為所欲為的殺手
打勾後,將信紙折成紙飛機,或揉成一團,朝窗戶外扔出去即可。
那麼在此,我再次歡迎你,加入特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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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懼感環繞在我身旁,揮之不去。
我拿著信紙的手在顫抖,冷汗流過額頭。
寄信的人到底是誰,我這幾天做過的事情,彷彿完全遭到監控一般,無所頓藏。
我卻毫無感覺,開心的過我的日子。
下意識的,我的視線掃過屋子一周,似乎有雙眼睛再暗中窺伺著我,極為可怕。
更別談內容令人無法接受,比電影情節還要懸疑萬分的事情,居然就在我眼前發生。
我居然完全無法懷疑這封信的真實性,或許有可能是他人的開玩笑......不!絕對不可能!
一個開玩笑的傢伙,能連我剛幫自己取得綽號都曉得嗎?甚至於我的那些奇特狀況他都知道!
個性也被調查的一清二楚,對方到底是什麼人,有何居心?
但我相信他不會想害我,如果是這樣,依這種變態的能力早已將我殺害千萬遍了。
拿著信紙,我一次又一次的再看過,彷彿要拼命告訴自己「這上面的內容是假的」。
但到最後我依然無法動搖相信的念頭。
坐在椅子上,慢慢沉澱著自己。
看著時鐘上的分針一步一步緩慢的前進,時針跟著龜速爬行。
十分鐘......三十分鐘......
我就這樣坐了整整一個小時。
其實坐著發呆一個小時,並不是什麼難事。
因為沒電視沒電腦,經常在家的休閒就是發呆,最高紀錄還坐了五個小時。
而且發呆實在是一個不錯的運動,對於情緒起伏很大的人來說,擁有緩和的效用。
漸漸的,我鎮定了下來。
驚恐遠離後,我認真的思考了一下來龍去脈。
但實在沒什麼好理解的,因為也理解不了。
只好走一步算一步了。我嘆氣。
找出不常用的紅色原子筆,我凝神看著信紙,準備做出決定。
之所以找紅色,是因為我實在不確定,還有什麼顏色能夠蓋過純黑、顯眼一點,理所當然的,只能找紅色。
我在兩個選項之間躊躇不定,感覺自己像是幼稚的小朋友,即將在不可能的事務上下工夫。
英雄或殺手?怎麼想都是英雄比較好。
既然薪水都一樣,當然是當個正派的,能夠出名的職業最理想。
有誰會去選擇遭人唾棄的殺手?
想到這,我不禁莞爾,毫不猶豫的提筆在英雄前面打勾。
紅色鮮明的印在黑色之上,完全沒有不顯眼的跡象,彷彿即使是其他顏色依然如此。
看著信紙,我鬆開了緊握的手,才發現居然都是冷汗。
我苦笑,沒想到做出選擇居然是如此緊張的事。
將紙平放在小圓桌上,我慢慢的把它摺成紙飛機。
雖然有講明揉成一團也可以,但我的潛意識裡,萬分不願意得罪這位神秘的人物。
熟練的摺完,拎著紙飛機走到窗邊,輕輕推開。
往樓下看去,完全沒有一點人影,也沒有地方可以給人躲藏。
帶著懷疑,我將紙飛機射了出去,看著它一圈又一圈的在空中打轉,最後落在草叢中。
我仔細的盯著樓下,想要看看會是誰來撿走信紙,即使是團人影我也不會感到稀奇。
但大約過了五分鐘,我依然連個屁都沒看到,只好悻悻然的放棄,躺回床鋪。
最近發生稀奇古怪的事實在太多太多,相對的我的接受能力也慢慢提高,甚至於突然有外星人來跟我打招呼,我都不會感到驚奇了。
「叮咚。」
咦?
我睜大眼睛,抬起頭狐疑的看著門。
我才剛躺下來不到五分鐘,怎麼又有人了?
今天是什麼古怪的日子?平常無聊時連隻螞蟻也不會來找我,現在卻有人連續按我門鈴。
抱著古怪的心情,我沒有像剛剛一樣拖拖拉拉,而是快步過去將門打開。
然而跟剛剛一樣,門外沒有人。
下意識的,我往地板一看,一個黑色信封躺在那裡。
幹,見鬼了。
我把紙丟下樓還沒有十分鐘,前五分鐘我還能確定沒人來拿走信。
然而現在,卻回信了?
彎下腰撿起信封,依然是銀色的蝴蝶結,難道只是重複的東西?
走回屋子裡,我急忙拆開來看。
一張大型卡片,一個像是瓶蓋的東西。
好奇的看了一下,原來是一條項鍊,繩子是用金線做成的,很細,乍看之下什麼都沒有。
項鍊的尾端掛著一個立體的圖章,也是黃金做的,外貌被刻成一隻老鷹,兩片翅膀完全張開,彷彿正在拍打飛翔。
我把項鍊放到一旁,拿起大型卡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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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條約>
一.不可暴露身分,辦完案就離開現場,功勞留給警察。
二.不可在平常隨意施展特殊能力,即使是泡妞時也不行。
三.不可殺害無辜,但輕重傷可,人質也是一樣。
四.一個月最少必須除去五位犯人,犯罪程度不計。
五.除了基本工作外,將會透過經紀人傳達任務,時間不固定,依能力發送。
六.如有違約,將會剝奪其能力,別懷疑,有辦法給你能力,就有辦法收回來。
<英雄常識>
1.經紀人可自行尋找,或等對方找上你,兩人組成搭檔,經紀人接案,你破案。
2.世界上不是只有你一個英雄,或許認識,或許不認識。
3.除了英雄以外,還有殺手存在,請小心,兩者之間是宿敵。
4.英雄標誌為金鷹項鍊,請戴上,可作為身份辨識物品。
5.世界上所有的高階警察、政府人員都知道英雄、殺手的存在,只有世人不知道而已。
6.殺手擅於偽裝身分,因此隨時可能會被捅一刀,即使是最親的家人都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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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一直陪伴的廣大書友,祝願 平安喜樂 110.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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