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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七章 劫獄前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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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可是A市第一監獄的副監獄長。他有一名漂亮的妻子和一個六歲的兒子,和這個城市大多數普通男人一樣,多年來他一直過著簡單而穩定的生活。
他的人生轉變發生在半年以前,他的妻子是一名中學教師,名字叫陶欣。陶欣在一次同學聚會上,遇到了昔日的戀人王某。當年兩人之所以沒有在一起,是因為陶欣的父母嫌棄王某家境貧困。分手之後,王某一氣之下辭掉了穩定的工作去了國外。
十年以後發生了巨大轉變,王某在國外混的風生水起,這次同學聚會上更是意氣風發。酒後和王欣互訴別後衷腸,最後兩人竟然稀裡糊塗的一起在酒店過了夜。
後來事情敗露,吳可受了極大的刺激,當即提出和陶欣離婚。離婚後吳可將孩子送回老家讓老娘照顧,自己一人在A市獨居。從此以後他性情大變,經常借酒澆愁。一次酒後在朋友的挑唆下去了一家地下賭場,贏了幾把後便上了癮,從此便一發不可收拾。再後來慢慢地輸多贏少,最終欠下了一屁股賭債。
債主威脅他說如果再還不上債務就去單位找他,這可把吳可嚇了個半死。要知道公職人員參與賭博最輕的處分就是開除,如果對方真的去單位鬧騰,那十有八九他的飯碗是保不住了。就在這時候,他的救星出現了,一位半生不熟的賭友,不僅借錢給他還清了所有的賭債,而且借給他的錢還不收利息。只說以後如果有些小事能用得著王可的話,讓他務必幫忙。這個社會上誰還沒點人情關係?王可當即千恩萬謝,以為自己碰上了貴人。
直到一個月前,吳可才知道自己遇到的不是什麼貴人。不僅不是貴人,還是個比賭債更大的麻煩。當時借他錢的那個賭友找到他,說有個朋友就被關押在他看守的監獄裡,讓他幫個忙做點手腳,其他的無需多管。吳可一聽當即臉色大變,立刻嚴詞拒絕,不料對方竟然拿他鄉下的孩子相威脅,說如果他不乖乖配合的話,誰也不能保證孩子的安全。就在他的這個賭友剛離開沒多久,王可就接到鄉下老娘的電話,說孩子突然失蹤了…
今天剛好是六一兒童節,吳可的兒子小陽卻依然下落不明。孩子已經失蹤三天了,這是王可一生中度過的最煎熬的三天。早上起來照鏡子,白頭發都多了一大把。綁架小陽的那個賭友自稱張亮,張亮告訴他,要想救小陽,就按照他說的去做。等事成之後就把孩子還給他,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一夜沒合眼,天亮時吳可終於下定了決心,為了救兒子,他豁出去了。一大早他便來到了自己的工作單位---A市第一監獄,開始了多年以來雷打不動的例行巡檢。
第一監獄坐落於郊區一個三面環山的地形,更分A、B、C三個區域,三個區成品字形分佈,張亮讓他協助越獄的犯人就關在中間的B區。
吳可沿著熟悉的巡檢路線木然地走著,這條路他每天都走,走了好多年。正是因為他盡忠職守,才被提拔為副監獄長。雖然再往上升職無望,因為監獄長正職都是上級直接調派過來。但這個副職對吳可來說已經很滿足了,他的確是個很容易滿足的人。
平凡了半輩子,今天對吳可來說註定是他一生最不平凡的一天。一路上他想了很多,想起了自己的妻子陶欣,他開始後悔當時一時衝動做出的離婚決定。如果不離婚,也許就不會有今天的禍事。沒有誰會保證一輩子不犯錯誤,為什麼就不能原諒她一次呢?
吳可又想到了這次事件的後果,雖然張亮說替他準備好了假護照,這次行動一結束就讓他趕緊逃到國外,外面的一切都給他安排好了。可吳可並不相信他,即使張亮說的都是真的,那小陽怎麼辦,自己鄉下的老娘怎麼辦?把他們都拋下,自己一個人苟且偷生?這樣的事吳可做不出來,他想好了,等把小陽救出來以後,他就去投案自首。自己犯下的錯誤自己必須去承擔,只要孩子安好,就是被叛死刑或是終生監禁,吳可都認了。
不知不覺便到了B區,吳可走進B區值班室。一位留著短頭髮的小姑娘笑著和他打招呼,“吳哥,你今天這麼早啊,應該沒來得及吃飯吧?過來一起吃吧,我帶了早餐。”小姑娘名字叫姜小雪,今天恰好是她值班。
“不了小雪,你自己吃吧。哎,你班上的老劉呢?”吳可問道。
“這不很快到了犯人吃飯的時間了嗎?老劉去食堂幫忙,給他們準備早飯去了。這些犯人也真是的,自己犯了罪,還得好吃好喝地伺候著。”姜小雪說著,清秀的小臉上浮現出了不以為然的表情。
吳可苦笑了一下,姜小雪從警校畢業後就分配到這兒,工作都還不滿一年,還沒有完全褪去學生身上的稚氣。她是個長相清秀的小姑娘,平時快人快語,特別惹人喜愛。
“不對啊,吳哥,你白頭發怎麼突然這麼多?”姜小雪手裡拿著一個剛剝好的雞蛋,驚訝地看著半頭白髮的吳可。
“其實…,我是少白頭,平時都是染過的,這幾天沒染髮,所以就這樣了。”
姜小雪先是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馬上又變成了嬉皮笑臉,“這樣啊,沒事沒事,男人有白頭發才更有大叔范兒,顯得更成熟。”
吳可勉強做了個微笑的表情,他今天實在沒心情開玩笑,說道,“這樣,你先吃著,我到牢房裡去轉轉。”
沿著牢房區的走廊往前走,一路上不斷地有值班的幹警和他打著招呼。這條走廊很長,兩側是獨門獨戶的牢房,關押的都是普通犯人。走到盡頭以後再往右拐,便是特殊牢房區域。這些牢房沒有房間,與其說是牢房,不如說是牢籠更為形象。一根根拇指粗細的鋼條將這片區域隔成了一個個四方形的籠子,裡面關押的都是重犯,有些還佩戴了手銬和腳鐐,連吃飯的時候都不能打開。
吳可來到203號牢房門口,裡面關押的是一名身形彪悍的犯人,他光著上身,身上墳起的肌肉如同虯龍般蒼勁有力,一條青龍的刺青繞過粗壯的胸肌一路向下盤旋到後背,他閉著眼睛一動不動地盤坐在地面上,門口的牌子上赫然寫著“雷昆”兩個字。
雷昆,吳可不止一次看過這個犯人的簡介,這是個殺人不眨眼的亡命徒,犯下的命案不計其數。自己今天要幹的事就是協助這個殺人惡魔越獄?想想就讓吳可感到不寒而慄。法院前幾天就給他判了死刑,執行時間是6月3日上午10點,難怪他們這麼著急,再不動手就來不及了。
儘管已經做好了思想準備,但看到雷昆後,吳可又有些動搖了,如果真要把他放出去,不知道又要有多少人遭殃,這個責任他吳可真能承擔的起嗎?就在這時,他口袋裡的手機震動了兩下,吳可連忙拿出來一看,是一條小陽的圖片資訊。照片上的小陽無力地躺在地上,他的臉色蒼白,小嘴微微張著,嘴唇上裂開一道道的口子。張亮告訴他,三天來小陽沒吃過一粒米,沒喝過一滴水,他再不趕快動手,就等著給小陽收屍吧。吳可心裡一揪,拿著手機的右手不由自主地劇烈顫抖起來…
沒有再猶豫,吳可瞄了一眼旁邊的監控攝像頭,向不遠處正在給犯人分發早餐的幹警走去 。不一會兒功夫,吳可端著雷昆的飯菜走了過來,他死死盯著盤坐在地上的雷昆,右手顫抖著將盤子從牢房下方的小門塞了進去。
昨天雷昆就接到通知,後天將是他的死期,如果外面有什麼行動,應該就在這兩天了。他緩緩睜開眼睛,看著吳可離去的背影,又看了看眼前的飯菜,發現其中一個包子的皮竟然是破的…
雷昆忽的站了起來,他不能放棄任何一絲希望。很快他便在那個破皮的包子裡發現了兩把鑰匙和一個細細的竹筒,竹筒裡有一張紙條,紙條上畫了一個簡單地路線圖,右下角標注著一個日期和時間。雷昆眼睛一亮,嘴巴不由得咧開了,因為上面標注的日期就是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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