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時間差很多啦... 廢話.
創作時需要的才情非常不同... 看起來比較有味道的廢話.
* * *
就整體價值來說...
短篇貴在輕巧新奇,
長篇則重各種情節和套路的連接, 結構的美遠比細節的精緻更重要!
假如在長篇中能孕育出個人風格,
1. 拈出精闢新穎的形而上的意念:
如《生命中不能沉受之輕》一舉拋出"輕與重"等等二元但非對立的主題,
率先深刻地討論"媚俗"概念, 使它成為20世紀最重要的小說之一.
(獨特深刻的形而上討論也是台灣作家普遍欠缺的, 如此文化水平還沒到一個高度.
可以說: 台灣還沒有可以登上世界文壇的大師)
2. 或者單從震撼的小說形式就能反映思想,
(而不僅是空泛的形式美學,但是這一點屬於個人判定問題)
來展現文學的生命不死, 代表作家如: 卡爾維諾.
都將有機會成為代代讀者心中的經典作品!
* * *
就人物來說...
限於篇幅, 短篇的人物通常只能為情節服務,
難以發展出飽滿的性格, 最多呢...
也只能做到為一兩個"特徵"(如貪婪) 或概念(如人類普遍的空虛感)
的載體(這個詞是故意諷刺自己的... 因為看來比"依託"更有學問)
他只是一組簡單的辭彙, 還沒有到達讓讀者感受到"有血有肉"的臨界點.
因此(呼應上面的討論):
短篇小說成敗全看在整個故事.
而"傳統"的長篇小說...
至少會有一兩個人物不能只用一兩個詞彙概括,要一組詞彙才能說明,
導致他有個人的特質, (套句王晉康的小說喜歡說的話: 量變達成質變)
他是如此的真實, 使得他在一個故事裡帶有"他"的色彩, 做出"他"的行動,
若我們把他從這個故事抽離出來放到另一個故事的特定情況中讓他面對,
也大致可以估量他將有什麼反應.
套句大陸的流行話兒: 他本身是個有機的個體!
這也是為什麼當長篇小說的作者刻意造出他要的結果(例如刻意的喜劇),
常常感到窒礙... 筆下的人物會反抗.
不, 主角不會做出這樣選擇!
不, 小說的情節不能出現上帝(作者)的拙劣的的手!
(作者要輕巧到讓故事中的人物覺得世界是合理的)
所以, 作者說: 對不起, 你是個好人, 但是你只好失戀了...
或者... 你何時才能牛呢? 我要如何才能讓你牛呢?....你死了. (註)
長篇小說的人物, 無論是正是邪, 對他的創作者來說都已經有感情了,
當他不得不死, 作者是最難過的啊.
所以, 長篇小說真得很折磨人...
假如寫的是能反映真實性到一定程度的小說.
註: "牛",當形容詞或副詞用時,表示強者的意思.
大陸多站用語,來源不可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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