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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雅照•狂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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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誰有多年上網的經驗,又或經常流連於討論區
的網友也知道,在網上貼東西,就一定隨時被別
人轉載到網上其他地方、其他媒體、又或被複製
儲存到其他電腦上,再進而存入一切可儲存檔案
的電子儀器記憶卡中,什至以電郵的形式,在人
際間廣為發放傳閱。當然,愈受社會關注的東西
,就愈散播傳閱得愈快,複製得愈多。
在阿嬌事件中,照片因涉及藝人,故照片本身無
論是真偽與否,始終都會在討論區林立的香港網
上社會,急速被人轉載發布及複製。這個現象本
身,可以說是網上社會的一種慣性規律。而在這
樣的一個情況下,只要有人擁有豐富的互聯網及
電腦專業知識,他就可以成為「奇拿」。
淫照事件發生後,警方的助理高層表示捉到「源
頭」,但卻沒有為「源頭」作進一步解釋,這個
做法是很高風險的。
「源頭」既可指拍照者,亦可指偷相者,更可是
淫照源頭發佈者。
傳媒天生就是要找官方的痛腳去批評,爭取市民
支持。既然警方沒有解釋「源頭」是什麼,傳媒
就按事情的發展,將「源頭」解讀為相片源頭發
佈者,而當警方在聲稱捉了人之後,淫照繼續在
網上發怖,也就證明警方失職,作為傳媒,又那
肯放棄這樣一個可以狠批警方的機會呢。
雖然一哥立即補充說源頭可能是很多個,但這已
為時太晚了。但話說回來,若然警方所指的「源
頭」真的是指相片源頭發布者,我想警方的商業
罪案調查科,與及涉案的警方高層亦需重新進行
內部培訓,惡補一下網上社會生態的知識了。因
為警方需要知道,貼相者就如細菌般,滋生的速
度是異常的快。捉到「源頭」的說話,並不是可
輕率地說出來。
有同事說那位助理高層無疑是好人,但就是因為
好人,警方才猛受傳媒評擊。事情開始,警方曾
說過凡發布淫照者即屬違法,嚇得市民個個膽戰
心驚,而這位助理高層就是好心,想安慰各位,
方才說朋友之間傳閱是不違法,誰知這樣一來,
又給予政客傳媒機會狠評警方言論令公眾不安。
如同事所說,為何不等法院釋法,而急著自已走
去釋法!惹禍上身呢?
姑勿論警方高層今次處理案件的公關手法,是否
得宜,但事件卻加深了香港人幾項認知,首先它
令市民明白到如何處理不雅物品才不會犯法,間
接亦令普遍香港男性的人均朋友仔數目有所激增
。「係米朋友先?」「係米friend先?」已成為
今期最流行的口頭禪。
其次,警方與互聯網供應商及討論區主持人的合
作,亦高調地警惕了網民,在網上發布不雅物,
如果警方要捉人,即使發布者將種子放到塞浦路
斯的網誌,然後再將連結放到本地論壇亦屬犯法
,警方亦有辦法可尋找到發布者。
接著,就是提醒了市民,harddisk的重要性,與
及將電腦交予外人維修的風險性。如一位IT界的
朋友所說,harddisk就等如人的腦袋,儲存了大
量的訊息,只要harddisk沒有破損,即使一些已
刪除了的賃資料,專家也可以有技術復原出來。
對於很多朋友,有時可能貪方便,電腦壞了,會
立即找相熟者將電腦搬走維修,什至答應將hard
disk送贈,但卻沒有考慮過相熟者可能是他們的
仇家、前度,暗戀者,人品差的朋友。
還有,今次事件反映了如不涉及政治,內地是比
香港更有言論自由,相片即使隨處貼也沒有一個
人被捕。
最後,事件亦再一次反映了市民的口味與報紙的
取材是互動的。報紙只會做一些市民想知的東西
,說一些市民想聽的說話,此即為商業報紙是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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