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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用BT被拘捕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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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報紙
知道一位無業老兄因在家中閒著無事
上載三套有版權的荷里活電影到BT
結果幸運地
他竟能在成千上萬的香港BT用家中
脫穎而出
不單成為全港全國全球
首位因在BT上載有版權電影而被捕的人士
同時
亦成為香港為向美國電影商會做騷
而被犧牲的一位BT用家
一直以來
美國的電影商會都投訴香港政府
說香港一直未有致力制止網上非法下載電影的情況的惡化
好了
今次香港政府做事了
首先在上萬個BT用家中找一個只是上載美國電影的出來祭旗
然後再開一個記者會
叫你們這班美國佬來坐坐
陳述我們香港警察英勇擒拿上載電影狂徒的經過
亦即是告訴你們這班美國佬
我們香港政府
並不是什麼事都不理的
事情發生後
很多BT用家
特別是香港的
都很擔心:「死啦!是不是用BT就是犯法呢?」
其但實
不單是香港市民擔心
捉人的香港警察比香港市民更加擔心:「死啦!人就捉了,我應該用什麼法例入他的罪呢?
如果告不入,這豈不是給人笑?」
其實
警察拘捕一個人
不等於這個人有罪
在香港
比如一個人打人被捕
警方有權將他拘捕並扣留最多48小時
在這期間警方要提出一條罪/或一條法例去控告他
但警方提出控告後
亦不代表此君有罪
因為他還要經法庭的審判
才可以定他的罪
這亦即是說一日法庭未定罪
那人一日亦不屬犯法
說回那位因BT被逮的好漢
是的
雖然香港警察人就捉了
但問題是香港警察用什麼法例向他提出檢控呢
如果是君是供人下載電影之時要收取款項
那香港警察就易辦了
將他當普通在街邊賣翻版的小混混查辦即可
但可惜
此君在上載電影之時
沒有收取利益
而香港亦沒有一種法例去針對或控告在網上不收利益傳閱正版電影的行為
既然是這樣
你認為香港政府接下來
會做些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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